家住成都武侯区的张倩(化名)携家人到天台山风景区避暑,她独自一人上银顶峰游览时,突然被冲出来的景区保洁员罗某无端殴打,并企图用掐喉的方式杀害她。张倩苦苦求饶逃过生死一劫,但仍留下十级伤残。经司法鉴定,罗某的杀人行为系恋爱失败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单身女子张倩恰巧成了她的“陪葬目标”。
因为罗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今年6月,张倩将天台山景区管委会和罗某告上法庭,索要民事赔偿。邛崃法院近日正式判决,罗某及其监护人向张倩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各种费用共计3万余元。
惊魂 独自上山观光 成都白领险遭扼死
今年34岁的张倩是高新区一知名企业的职工。去年8月2日,张倩带家人到邛崃市天台山风景区,购票进入景区避暑。8月6日一大早,张倩独自一人上银顶峰游览,当她下山途经离银顶峰峰顶100米处时,正在附近打扫卫生的罗某突然窜到她的面前。还没等张倩反应过来,对方的拳头就落在了她的脸上,随后更是双手掐住张倩的喉咙,欲将她置于死地。
张倩被袭击吓坏了,她哭着哀求,并掏出身上仅有的200元现金求饶。罗某掐在张倩脖子上的双手这才渐渐松开。张倩最终死里逃生后到邛崃市公安局夹关派出所报案,邛崃警方后将罗某抓获。
张倩去年8月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治疗,被诊断为双眼钝挫伤、左眼球结膜下出血、左眼视网膜震荡和鼻骨骨折。今年2月,她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起因 保洁员发狂失恋后找人“陪葬”
去年10月28日,成都安康司法鉴定所受邛崃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所托,对罗某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意见是罗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伴反应性精神障碍,对去年8月6日的杀人行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原来,今年33岁的罗某在景区做保洁工已数年,平时按时上下班,此前从无犯罪记录。但去年7月下旬,也就是事发前几天,罗某因谈恋爱失败产生厌世、自杀念头,并产生杀死一单身女性陪自己死的念头。去年8月,罗某正在银顶峰工作,看见独自上山的张倩,遂动了杀机,欲将张倩杀害“陪葬”。罗某的行为最终被确定为恋爱失败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
官司 受害游客状告 景区和保洁员一家
今年6月,张倩将天台山景区管委会和罗某一家告上法庭索赔。张倩认为她购票进入景区后与管委会形成旅游服务合同。自购票进入景区时至其按约依法离开时止的整个期间,管委会应当履行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危险告知及其他相关义务。罗某的犯罪行为虽不是职务行为,但是罗某对张倩进行犯罪时没有保安出来阻止,犯罪后,管委会也未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救助原告。天台山管委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罗某对张倩实施的伤害行为,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其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故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张倩请求邛崃法院判令4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48364.4元。
判决 管委会无责 保洁员赔偿3万余元
邛崃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企图杀害张倩的行为不是执行职务行为,而事发后张倩也未向管委会求救,景区管委会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罗某对致张倩人身损害损失,应从罗某个人财产中支付33281.40元。罗某的父母作为罗某的监护人,他们应对罗某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