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9-莒南50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出现一些“反常现象”,未竞买成功的山东东方置业有限公司于11月22日表示,他们已经将主持此次拍卖的山东世纪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起诉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9月28日,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莒南国土字(2009)17号公告,公开拍卖2009-莒南50号土地使用权66152.5平方米(99.23亩)。最终,东方置业、自然人杨波和江苏省赣榆县金茂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竞买资格。
10月21日上午10点,山东世纪阳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冯力在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主持此次拍卖。最后,杨波以7040万元拍得这宗土地。
由于拍卖师在第三次报价与落槌之间时差仅有1秒多,长期关注此地的东方置业认为,如此短的时间,他们根本无法举牌竞价。“三声报价是行规,之间的时差也没有严格规定,但是总不能拿着行规的借口妨碍拍卖的公平和公正吧!”东方置业的负责人说道。
10月底,东方置业将山东世纪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起诉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拍卖行为无效。拍卖师冯力表示,他们公司正在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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