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同名同姓被误抓 男子获国家赔偿111.90元

时间:2009-11-05 09:15   来源:重庆晚报

  前日傍晚,在广东高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后,含冤被抓12天的綦江男子李家桥,还收到了高要警方的口头致歉和国家赔偿,终于彻底洗清冤屈。

  因为同名同姓同籍贯的缘故,“綦江男子李家桥”一度为“江津男子李家桥”在广东省高要市犯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行背了黑锅,结果被高要警方误抓,羁押进看守所12天。所幸经过反复调查,高要警方抓获真正肇事逃逸者。

  李家桥表示,抵达高要后,当地警方对其含冤被羁押予以了国家赔偿——前后共计12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11.90元。此外,当地警方还对他和家属两度抵粤的交通食宿费用,给予了赔付。最后,对方对“误抓”一事,向他进行了口头致歉。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经济新闻 教育新闻

编辑:张晓静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