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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百日行动”两月内全国破案1782起

时间:2009-09-11 15:08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邹伟)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6月30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行动”以来,截至8月底,各地共破案1782起,涉案总金额55.8亿元,查获传销活动组织者及骨干1.5万余人。

  在查获的传销活动组织者及骨干1.5万余人中,刑事拘留6400多人,逮捕2000多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近1200人,捣毁窝点1.6万多处,打掉团伙1700多个,行政拘留7482人,教育遣返16万余人,解救群众1.7万多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涉及地域增多、大要案件频发、传销手法不断变化、网络传销日益突出、暴力化倾向日趋严重等。下一步,各地公安机关将本着“狠打严防、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对传销违法犯罪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手段从严防控整治,从根本上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传销犯罪的严打态势,尤其是今年以来,针对传销活动的严峻形势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传销活动可能利用大量职工下岗、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就业困难之机扩散蔓延的情况,公安部着力加大了对各地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督导力度,先后破获法国蝴蝶夫人公司传销案等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案件,并通过曝光已侦破的典型案件、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

  南宁:为传销人员提供场地的出租屋主将受重罚

  新华社南宁9月11日电(记者 张莺)据南宁市工商局消息,工商部门对为涉嫌传销人员提供培训、仓储等场地的出租屋主,将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南宁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欣表示,南宁工商部门今后将重点从源头上治理传销,从大规模打击变为常态化打击,加大对社区传销窝点的查处力度。为涉嫌传销人员提供培训、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出租屋、宾馆酒店等场所,工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目前,宾阳县工商局已对两起为传销人员提供便利的出租屋主进行了处罚。

  此外,南宁还将坚持“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模式,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出租人责任。出租人、承租人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全面实行出租屋备案制度;利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就业和变动情况,发现传销活动,立即开展打击和查处行动。

  据南宁市公安局介绍,今年以来,南宁共组织开展了6次集中打击传销联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100多个,立案116起,破案82起,刑事拘留257人,逮捕72人,劳动教养10人,教育劝返传销人员13000多人。目前,南宁传销人员从过去高峰期的5万多人下降到不足1万人。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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