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新闻晨报报道,从8月底开始,浙江温州将开始接受社会各界的预申请,为该市的398个无人岛寻找岛主,“岛主梦”正渐行渐近。不过,实现“岛主梦”并非易事。昨日,记者从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预申请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社会各界对于无居民海岛的主要开发意向,“岛主梦”的实现尚需时日。
预申请只是前期调研工作
无人岛也称无居民海岛,是指我国管辖海域内不作为常住人口居住地的海岛、岩礁和低潮高地。去年7月,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了无人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不过,预计到今年8月底,浙江省内省级、沿海市和重点县(市)三级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完成并上报省政府。新规划顺利“出炉”后,海岛项目的审批将有章可循、透明开放,浙江的无人岛开发即可步入正轨。
目前,温州市已经完成了对所辖无人岛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初步完成了《温州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温州共拥有435个海岛,其中398个为无人岛。
从8月底开始,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始面向全国接受对温州无居民海岛的预申请。昨天,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处副处长高元森告诉记者,预申请暂时只是想从各类方案中更好地了解无人岛的功能,相当于一个调研。
有意租用无居民岛屿的申请者除了可以自己寻找需要岛屿外,也可将要求提供给政府,由政府帮助其进行选择。通过这样社会和政府的沟通,为正在准备中的《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做参考和铺垫。
无论是温州人还是其他地方的人,都可以申请成为温州无人岛的“岛主”,但最终的审批权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岛的利用期限最长不超过50年,开发使用的主要功能要符合无人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据高元森介绍,目前对无居民岛屿使用费的评估还正在进行,不同的地理位置,自然、人文资源,是否容易遭到台风袭击等都会作为评估其使用费的要素之一。
当然,所谓的“岛主”并不具有小岛的产权,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及一些建筑设施的产权,还得遵守无人岛开发利用的一些禁令。
个人租海岛目前难符规定
在此之前,温州市已经有过无人岛出租的先例,并因而“诞生”了一位女岛主。2004年,时年28岁的陈晓娴经过温州市政府批准,租用了洞头县的竹屿岛,租期为5年,当时也引起过一阵轰动。
据高元森介绍,由于缺乏相关的国家法律和条例,温州市一直无法给予其指导和保障。目前陈晓娴对竹屿岛的使用权还有一年多,但是续租等问题还难以解决。据高元森称,在陈投入了百余万元后,竹屿岛的开发在前段时间已经停滞了。
昨天,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方康保告诉记者,以前在浙江各市、县甚至乡都可以审批无居民岛屿的出租,这无论是对于岛屿的开发和保护,还是租用者的利益都是不利的。
200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沿海各市、县(市)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制订和批准实施之前,暂停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不过,一些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仍能获批。据方康保介绍,通知颁布以来只有不到十家大型企业通过审批租用了岛屿,现在还没有个人“岛主”。
之所以没有个人“岛主”,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审批的要求比较严格,个人很难符合规定。据方康保介绍,首先,租用岛屿一方的计划方案必须符合政府对于岛屿保护和开发的各项要求。其次,政府还会对企业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有能力进行对岛屿的开发。另外,在企业对岛屿的开发过程中,政府也会时刻关注其有否破坏或威胁岛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