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24日电(记者耿凌楠、陈钢)西安市13个区县23日再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统一行动,针对少数非法行医者屡教不改、死灰复燃的现象,执法人员强调,今后对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者,可依据《刑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23日,执法人员在韦郭路等地查处了两家黑诊所。据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从2006年4月至今,西安市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全市13个区县统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顽固分子屡教不改。
据了解,根据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视为情节严重,依据《刑法》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