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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县委书记狱中再当“官” 监督罪犯自我改造

时间:2008-05-16 10: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昔日,他们是显赫一方的“官员”,但没能逃过金钱、美色、权力的利诱,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如今因触犯刑律而身陷囹圄。从公车代步、秘书提包、前呼后拥、纸醉金迷的生活里一落千丈。

  近日,采访团走访我省监狱,了解落马“贪官”的狱中生活。

  县委书记狱中当上“官” 

  原某县县委书记吴某,“仕途”一帆风顺,他26岁副科级,28岁正科级,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38岁就当上了县委书记。

  但在任县委书记3年间,吴某大肆买官卖官,共收受“红包”、礼品等贿赂计人民币11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漫长的刑期,让他万念俱灰,他曾经一筹莫展。在监狱领导和中队民警的开导下,吴某开始反思。

  和众多“当官的”入狱一样,吴某首先要过好“身份关”,破除以往“当官”时的“特殊感”。在民警的帮助下,他开始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从熟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开始,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自觉上花力气,在自律上下功夫。

  由于吴某的良好表现,他被选举当上了积极改造委员会副主任(简称积委会,是监狱中促进罪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改造的组织)。

  宣传部长当起报纸编辑

  林某1994年至1999年任某市市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获刑11年零6个月。

  林某在任时,家中门庭若市,下属前呼后拥。但是当他东窗事发被刑拘后,妻儿也因此受连累,为人夫为人父的他悔恨交加,深感罪孽深重。入狱后,他整日忧心忡忡、茶饭不思。

  管教民警真诚鼓励他,要他一定要放宽心。

  林某生病,民警及时嘘寒问暖,林某家中有困难,民警也及时伸出援手。经过民警耐心劝说,他终于下定决心:不再沉沦下去了!

  2001年,他当上了监狱《启迪报》编辑,并经罪犯民主选举,当上了罪犯积极改造委员会主任,兼任狱园歌曲教员、高小语文教员、宣传报道员。

  他积极向省监狱管理局《福建新生报》等投稿130余篇。2001年至2002年,他分别被监狱、福建省监狱管理局评为优秀报道员及省级、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各2次,还被监狱表扬2次,至今获减刑2次。

  县长狱中想写书诫官

  现年48岁郑某,曾任某市旅游局局长、后任某县县长。在位期间,他以为自己吃点收点“会没事的”,于是,利用职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5.5万元。2002年,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刚开始到监狱,他感到失落悲观,后来,监狱民警找他谈心,他才挺过来。

  他曾是名县太爷、处级干部,但在狱中却和其他罪犯没啥区别。由于他是大学文化,监狱让其在文教组里负责教罪犯的语文课,平时帮助出黑板报。

  “我想出本书,不知道能不能写好。”他说,他想利用在狱中的空闲时间,写一本有关自己入狱前后工作、生活、交际、改造等方面的书,把自己如何被“糖衣炮弹”击倒的经历作为反面教材,告诫为官者廉洁自律。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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