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4月15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实习记者葛朝兴)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在本月20日前可领到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每年均按在校时间250天计算。 河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确保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4月20日前将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足额一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严禁挪用、挤占、滞留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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