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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讨回2元不合理收费发起5万人参与官司

时间:2008-01-09 11: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个退休老人,发起了一场有5万余人参与的稀有官司,7年里他屡诉屡败,却又屡败屡诉,虽然只是为了一笔每月2元的“蝇头小利”,但他抱定一个朴实的信念——总得有人去较真

  一个退休老人,发起了一场有5万余人参与的稀有官司,7年里他屡诉屡败,却又屡败屡诉,虽然只是为了一笔每月2元的“蝇头小利”,但他抱定一个朴实的信念——总得有人去较真

  如果没有自学法律,王合安的退休生活也许会很无聊。可眼下,他的生活因为一场接一场的官司而丰富起来,甚至,变得精彩起来。

  一周前,河南一家媒体报道了72岁的王合安为2元钱打公益官司的新闻,而且,这已经不是一个人的官司,而有5万余人参与。他的知名度一下子走出了小小的河南新乡103厂宿舍,走向全国。从不上网的王合安,在儿女的指点下,学会了在网上查看大家对自己的评论。“可以看百度,还可以看那个啥……搜狐?不是,不念搜狐,是GO……O什么的”。老伴儿在旁边补充说,是“古狗”(GOOGLE的谐音)。王合安接着说,对,上这两个网站,把我的名字打进去,能出900多项,都是关于我打官司的。他边说边乐,白色的眉毛往上扬起,全然没有为这场官司苦恼7年的神色。

  2001年7月,王合安发现自家的煤气收费单上,多出了2元钱的燃气表维修更新费。他向上门收费的工作人员询问,对方回答说,气表都有使用年限,现在收费,等换了新表就不收钱了。王合安觉得很不妥:“用户向燃气公司买气,咋换气表让用户出钱?这和去市场买菜,秤坏了不能让买菜的出钱是一个道理。”

  在缴纳了4个月的气表维修更新费后,王合安拒绝再缴纳这“不明白的费用”,并将当时的新乡市燃气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王合安在河南新乡103工厂工作了一辈子,他的岗位是质检员。厂里的很多老人都记得,王合安是个以“严格和较真儿”出名的人。30多年前,王合安已经是厂里的质检小组长。在那个全民都搞大跃进的年代里,厂里的生产由政工干部把持,生产线上日夜加班,质检环节显然跟不上了。政工干部从车间临时调来几个人,让他们去检查厂里生产的军品,而把原来的质检员调去检查民品。

  “这不是胡闹吗?军品的质检要求多严格啊,没受过训练的人怎么能去做检查、怎么能保证质量?”王合安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在他带动下,厂里的其他质检员都拒绝给未经自己检验的产品盖章。这个“事件”让政工干部大为光火。最后下令:再刻一个图章,给军品盖上。盖着新刻图章的军品被送到北京相关仓库,可接收人员只认过去颁发的图章。“事情闹大了,北京方面专门派人来调查,最后说我们是对的,再改回由专业人员做质检。”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段抗争,王合安的脸上露出笑容。这笑容让他额上的抬头纹变得更深。他已经是72岁的老人了,执著的性情却越加勃发。

  状告燃气总公司的官司很快判下来,王合安毫无悬念地败诉。被告当庭出具了一份原新乡市物价局文件,法院认定被告每月收取2元气表维修更新费合理合法。但王合安仍拒绝缴纳。其间,燃气公司和他来沟通。“他们和我说,你就别告了,你家气表维修费不收了,再给你一些免费用气的额度。被我拒绝了。要是邻居们知道我为这一点小利就和解了,那该怎么看我啊。”

  2005年3月,王合安收到燃气公司通知,再不缴费就停气。三天之后,他家煤气果然被停,受到牵连的还有楼上的一户人家。煤气公司直接把通往这两户的管道拆了。楼上的住户一直没来找王合安抱怨。直到几个月后,王合安才知道,燃气公司在停气前,已经私下安抚了那户人家。

  王合安买来电磁炉,扔掉了燃气灶。这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太大变化,只是影响了每周一次的家庭聚会。一个电磁炉显然不能满足同时给14个人做饭的需求,于是家庭聚会改为在子女家轮流举行。子女们从不反对王合安去打官司,“父母退休了,总得做点事才好。他每天在外面跑,就当是锻炼身体吧。”

  王合安退休后,从大女婿那里拿来一些法律书籍自学。现在打官司用到的法律知识,大多来自那几本早就掉了封皮、连图书钉都早已生锈的图书。王合安说,书虽然旧了些,可里面的内容还是有用的。这些年来,他参加了新乡老龄委的法律咨询志愿者工作,帮不少人写过诉状,他甚至还收到了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

  如今,王合安每天的生活这样安排:早上大约六七点出门,和老伴一起骑自行车到15里之外的游泳池冬泳。回到家里,用电磁炉做点吃的,休息一下,再骑车去法院打听消息,或者,去别的居民小区为自己的官司做宣传、征集原告。

  他专门做了一块告示牌,写明自己状告燃气公司的原委,“其他愿意打这个官司的,都可以到我这里报名。按照法律精神,如果胜诉,所有原告都可以获得赔偿”。他把告示牌插在自行车前车筐里,所到之处,总能引起很多关注。

  “我家也交那2块钱,太不合理了。你帮我们打官司收钱吗?”

  “不收钱,也不用你出庭。你回家找一下交燃气费的发票,写上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给我就行。再不然寄到103厂宿舍也行。”

  每次宣传回来,王合安都能收到一堆燃气费发票,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每月2元的气表维修更新费。晚上,他戴上老花眼镜,和老伴一起整理这些发票。登记好名字、身份证号,然后把每张收据叠成统一大小,每25张用订书机订成一沓;再用锥子打上洞眼,用一根结实的白绳穿起来,然后收进一个红色的纸板酒盒中。纸盒上写着这家酒厂的广告语:“交个朋友。”

  在这场官司中,王合安确实交了很多朋友。最初和他一起打官司的,是103厂宿舍的100多户邻居,再后来是其他小区的1000多户居民,最近一次统计,已经有1万多户人家了。王合安从新乡市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得知,新乡平均每户有3.2人,他把这两个数字相乘,得出了共有51148人参与这场诉讼的结论。“燃气费是按户收取的,我这样算没错吧。”末了,他又略带神秘地说:“其实,这尾数148是我特意选的,你知道148是什么意思吧?要司法!咱们国家的好多法律援助电话都是这个数!”

  新乡本地的电视台,曾经拍摄过王合安2元公益官司的出庭情况。500人的审判大厅,一早就被四面赶来的市民坐满。开庭前的随机采访里,所有市民都希望原告赢。王合安没有请律师,他带着一顶象征胜利的红色帽子出庭。“你去市场买菜,秤坏了,难道还要买菜的人出钱去换?气表也是这个理,要维修更换,应该燃气公司出钱嘛!”庭上随即爆发一阵掌声和笑声。法官不得不敲了锤子:“请安静,请安静。”

  之后,王合安再度提出了燃气表的产权问题。既然市民出钱买了表,产权就是市民的,市民有权不让燃气公司换表;如果产权是燃气公司的,凭什么要用户为这个表买单?对方律师沉吟半晌,答:“物价局不是界定产权的单位。我们无法超越职权。”庭上的气氛显然对王合安有利,可结果还是他败诉。

  和垄断部门打官司,王合安不是第一次了。

  2000年1月15日,王合安去邮局寄信。这是为外省一个求助者代写的诉讼状,当天已是最后的起诉限期。回到家中,王合安整理票据时发现,邮戳的日期盖的是1月16日的章,这意味着将失去诉讼的权利。王合安立马骑着自行车赶到邮局,要求改邮戳。邮局的工作人员不理会他的要求,他又找到办公室,还是没人理睬。他索性到邮局大厅嚷嚷起来,召集了一些旁观者做证人。然后将邮局告上法庭,认为“邮戳早产”侵犯了自己的起诉权利,要求邮局赔偿他两次到邮局停自行车的车费,共计0.1元。这场官司他获得了胜利,法院判邮局赔偿他0.1元,并且出具了1月15日发信的证明。

  2000年12月,王合安居住的103厂宿舍改为市自来水公司集体供水,但附加了一个条件:每月每户至少按3吨水收费。可实际上,很多人家都用不到那么多。比如王家,一直提倡节约用水,总是把洗脸、洗菜的水留下来拖地,之后再用来冲厕所。两个月后,王合安逐渐了解到,有的居民不愿意浪费钱,快到月底的时候,就拧开自来水龙头放水,直到水表指示到了3吨才罢手。“这太浪费了。”他忿忿不平地把自来水公司告上了法庭。

  自来水公司辩称,此举是在考虑水表精度的基础上,为了弥补供水单位连续性供水的固定成本和经营成本而采取的合法措施。王合安则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搬了出来:你这纯粹是一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违法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否则,消费者有权加以拒绝。

  后来,自来水公司给王家退回了几个月来多收的污水处理费。“好像只有几块钱。”王合安回忆。这场官司最终没判他胜诉,可是自来水公司从此撤销了每月最低消费的条款。王合安觉得,自己还是胜利了。

  2元钱的燃气表维修费官司,至今已打了7年,先是起诉燃气公司,打了两场民事官司,然后又起诉政府部门,打了3场“民告官”的行政官司。王合安对于官司的胜负,早已不在意。他看重的,是有5万多人和自己一起,在为争取合法权益努力。“总得有人去较真儿,不是吗?”(记者 蒋韡薇)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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