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公司的技术经理袁清,度完蜜月回到公司上班,发现原来的上司严某已被调走,换了一位新上司。新上司李某一来就给了他个“下马威”——婚假超期,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要开除他。
昨日,已通过劳动仲裁获胜的袁清,却被公司告上九龙坡区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劳动仲裁无效。
婚假超期被开除
“我从2004年开始,就一直在今泰公司负责技术工作。”袁清说,公司虽然不到20人,但管理制度比较富有弹性。
今年9月9日,袁清结婚。婚后,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他可以享受10天的婚假。“当时妻子提出,没有到过新马泰,叫我多请几天假。”袁清说,自己向严某提出后,严某当即表示,只要把手上的工作做完,允许他多享受3天的“蜜月”。
9月13日,袁清与妻子前往东南亚,享受蜜月。9月26日,袁清回到公司上班,听到公司同事说,严某已被总公司调走。现任总经理,因为袁清婚假超期,非常不满。
“我想请假是经过上级特别批准的,不应该算违反管理制度规定。”袁清以为,新来的上司最多批评自己一通。他却没料到,新上司李某却甩出公司管理制度,认为自己的行为后果非常严重,身为中干,在公司的员工中树立了一个负面形象,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决定按管理制度办事,开除自己。
虽然经过辩解,但无济于事。袁清被开除后,每个月暂扣500元“保密抵押金”(总计近两万元),却一直没有得到退还。
员工无书面证据
通过劳动仲裁,袁清获胜。劳动仲裁认为,今泰公司应将暂扣的“保密抵押金”退还给袁清;而且解除合同,应支付给袁清经济补偿。
但今泰公司却始终拒绝支付这笔近两万元的“保密抵押金”,并将袁清告上法院。今泰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这笔“保密抵押金”在双方签合同时,就已约好,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合同到期后一次性退还的。而袁清身为中干,在公司工作期间,却严重违反公司的休假管理制度,肯定够不上表现良好,因此这笔“保密抵押金”不能退还。
袁清当庭反驳,自己请假期限是得到上级同意的,不能算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口头同意不能代替管理制度。”原告认为,袁清无法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上级批准休假延期”,因此不能对抗管理制度。
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