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同伴醉酒死亡,却因怕承担责任,将死者抛尸河中。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杜同德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7岁的杜同德是安徽凤阳人,案发前在鄞州区横溪镇的一家工厂打工。去年3月1日中午,杜同德和3名工友到一家餐馆喝酒,工友谢某喝得不省人事。直到回到住处的当天下午4点左右,杜同德试图叫谢某起床时,才发现谢某已经死亡。因害怕承担责任,第二天早上,杜同德等人找来一个大编织袋,用菜刀将谢某的双腿割断后,把尸体装进袋中,并运到河边推了下去。三天后,尸体被人发现。杜同德一直四处逃窜,直到今年11月17日被抓获归案。(曾祥生 袁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