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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工及子女可落户城里 规定即将出台

时间:2007-11-15 13:33   来源:郑州日报

    为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权益,我省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公安机关准予在当地落户。

    河南省省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省,做好这项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公安
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侵害留守流动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发挥社区警务室和驻村、驻片民警的作用,动态掌握留守流动儿童的底数,为有关部门开展医疗保险、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服务提供依据;要及时受理留守流动儿童委托监护人的案件投诉,对涉及侵害留守流动儿童的刑事、治安案(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对农民工关心的子女户籍问题,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即将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城镇派出所将准予在当地落户;对随父母进城的16周岁以下农村流动儿童,按照全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要求办理暂住户口登记,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托、接受义务教育等提供方便。


 

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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