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内5次报警,称自己丢失了手机、相机、现金和身份证。近日,警方对一名涉嫌谎报警情的男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警方说,这还是首次对蓄意谎报假警的人进行处罚。
近日,110指挥中心发现有一名叫涂某发的男子,多次在不同的地点报警,报警内容均称被盗走一部“NOKIA N73”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和钱等物品。时间在10月25日到11月8日期间,地点分别在杏林曾营小学门口,集美亚维模具公司门口、仙岳路与和宁路交叉口、莲花鹭江新城小学门口和杏林劳动局旁等。“每次他都是用IC卡电话打来的,报警是用真名,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也是真实的。”当民警们赶到现场时,涂某发都很配合地到派出所备案。
民警发现,涂某发在15天内所报的这5次警,间隔时间短、作案手段相似、损失财物相同。“今天说身份证在杏林被扒了,隔天再报说身份证在莲花又被扒,哪来那么多身份证?”11月9日下午,110指挥中心通知各位值班民警,一旦发现涂某发再报类似的警情,便将此人带回。
通知发出的当天傍晚,涂某发再次拨打了110报警,他称自己从漳州坐客车到灌口时,发现被盗1个包,包内有1部“NOKIA N73”手机等物。
1983年生的漳浦人涂某发被带到派出所后,对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2004年他在厦门被盗了银行卡,钱被冒领走。涂某发将责任怪到警察头上,认为警方备案处理时间太长,导致他没能及时挂失银行卡。此后便多次报假警来报复警察。
目前,灌口派出所已对涂某发进行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警方称,他已经扰乱了110指挥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黄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