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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用国旗做广告遭网友声讨 工商局责令其拆除

时间:2007-11-07 14:28   来源:大河网

  位于洛阳市南昌路上的洛阳丹尼斯百货日前在做企业宣传广告时,将国旗作为商业广告背景与美女“平起平坐”,此举遭到洛阳市民的网上声讨。昨日,LYIC(洛阳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简称,专门负责处理网民反映问题并代表政府答复的机构)在网上回复处理结果:工商局认定洛阳丹尼斯百货该广告违法,责令拆除。

  国旗做广告背景被网民声讨

  “逢年过节悬挂五星红旗,是节日的象征。但是如果将国旗(图案)当成商业广告的背景,作为一个公民,你能认可吗?”10月3日,一则“丹尼斯,你的广告违反《国旗法》,该不该认错吗”的帖子在洛阳信息港论坛《摄影在线》板块上出现。

  网民“Smx0207”的帖子说,当天上午,他到洛阳丹尼斯百货购物,刚到广场就看到了以国旗(图案)做广告背景的广告。主打的是两个美女,她们的左右、上下都是五星红旗的图案(如图),这种做法叫人无法接受。作为一个大公司,不应该不懂这一点,国旗是庄严的。而我国《国旗法》对使用国旗和图案也有严格要求,严禁将国旗(图案)用于商业目的,洛阳丹尼斯百货却敢如此对待国旗(图案),实在叫人费解。随后,他到丹尼斯百货里面,发现从一楼到六楼,门厅、天花板下都是这些广告,用“铺天盖地”来形容绝不夸张。他与丹尼斯方交涉此事时,对方的解释是:这是丹尼斯百货郑州总部一手组织的,如果撤下这些广告,需要向上面反映。

  网民“Smx0207”最后要求和呼吁,洛阳丹尼斯百货应无条件、迅速地去掉所有以国旗(图案)做背景的所有广告,在媒体上公开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法行为。他并建议洛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该事件,依据有关法律,对洛阳丹尼斯百货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随后,短短几天内,网民跟帖量和浏览数急剧增长。

  工商局责令拆除违法广告

  昨日,记者从洛阳信息港论坛《摄影在线》上看到,LYIC公布的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10月3日上午,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南昌路丹尼斯百货量贩有限公司违法使用中国国旗进行广告宣传。经查:该公司在门厅、天花板及一至六楼发布带有中国国旗图案的广告。丹尼斯百货量贩有限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张某在工商人员调查过程中得知该广告宣传行为构成违法后,表示配合服从工商部门查处,今后一定要加强工商法规学习,决不犯类似的错误。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中国国旗的广告不得设置、张贴”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告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的规定,视其违法情节,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广告管理法规和市政府优化经济环境政策要求,对丹尼斯百货量贩有限公司当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拆除违法广告。 (记者 王海锋 郭富昌 通讯员 张晓理)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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