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出租身体的小伙
24日下午,在青岛台东三路步行街上,一名身穿白色大褂,前后写着“本人出租”字样的小伙站在街头,吸引了众多市民的眼球。据了解,这名小伙之所以愿出租自己的身体,为商家做“活”的广告牌,是为了筹钱寻找失散的妹妹。市民对此却褒贬不一。
“在台东三路步行街上,有名穿白色大褂的年轻人自称愿意出租自己,愿拿自己的身体当广告牌招商。”下午2时许,接到反映后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该男子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身后中间位置用墨水写着“本人出租”,两侧写着“人体广告”与“私人保安伴游”字样,在衣服中缝处还写有一手机号码。该男子的举动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我出租自己的身体,商家可以在我的衣服上写上宣传的内容,或让我穿他们制作的衣服,我给商家做‘活’广告牌。”该男子告诉记者,他叫薛晓儒,今年 25岁,是山东日照人。薛晓儒称,3年前他来到青岛,一直在城阳打工。他有个妹妹,一年前到青岛开发区打工,后来妹妹与他突然失去了联系。之后,他便四处寻找妹妹的下落,工作也被迫辞掉了。
“没有钱但妹妹还要继续寻找。我曾看到过这种把自身当广告媒体当街出租的‘新鲜职业’,出于无奈才这样做。”薛晓儒说,今天终于鼓足勇气走上了街头。薛晓儒强调,只要是不违法的事情,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去做。
“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你,你觉得舒服吗?”记者询问道。“这样才能达到宣传的目的。”薛晓儒说,有不少人过来围观,出于好奇有的人也会问上几句,但至今没有人来“租”。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市民对小薛的行为褒贬不一。市民董女士说,她觉得这样做极不雅观,认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哗众取宠。“这种行为很新颖,非常有个性”,也有很多市民表达出自己对这种行为的赞同。他们都认为他只是利用市民的好奇心来实现“眼球经济”,并没有违法或不道德内容,借此获利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