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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四类农民工可成为新市民

时间:2007-09-19 10:5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郑州9月18日专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鹤壁市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可成为鹤壁市新市民。

  鹤壁市是河南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城市之一。根据鹤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新办法,农民工转为鹤壁市常住新市民户口,必须符合四类落户条件:凡是在该市投资、兴办实业和公益事业的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允许迁入登记为该市常住居民;农民工进城通过购买、自建、继承、接受馈赠等途径获取合法产权住宅的,允许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迁入登记为常住居民户口;外来进城从业的农民工只要租住具有独立门牌单元住宅房屋,且暂住人口交纳养老保险金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准许其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口迁入该市;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正式聘用满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可将户口迁入该市落户。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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