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29日专电(记者郑昊宁、梁娟)为减少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西安市物价局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
西安市政府研究决定,由于近期西安市主要食品价格涨幅较大,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因此低保对象除按国务院要求每人每月增加15元
补贴外,再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和低保资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对西安城市低保户实行“中秋、国庆”双节一次性困难补助,每户一次性补助100元,9月20日前发放到位;对西安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实行“中秋、国庆”双节一次性困难补助,每户一次性补助50元,9月20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