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清作
近日,江苏宿迁一所学校的教职工向媒体反映,该校强制要求教职工子女在升学时必须报考本校,不然就停职处理,他们觉得校方的规定不合理。校方对此回应称,学校自2014年起就有这样的规定,是学校董事会的决议。教职工子女在本校就学这个要求,从情理上讲或许可以理解,但是作为硬性规定,显然侵害了教职工的权益。学校可以有自身的规章制度,但不能与教育法规和入学政策相抵触。期待教育主管部门能认真调查、妥善处理,让这样的奇葩校规越少越好。(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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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