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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出国夏令营随团专人费用不得转嫁学生

2013年07月10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太原7月10日电 (胡健)记者10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针对韩亚空难事故,官方出台通知要求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并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指派参与组织管理的随团专人,所需费用不得转嫁学生个人。

  7月7日凌晨(美国当地时间6日11时30分),韩国韩亚航空公司客机在美国旧金山机场着陆时失事,客机上有36名山西籍师生,均为当地两所中学组织赴美的游学夏令营团,目前所有师生均无恙。

  针对此事,山西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游学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指出,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需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学校要按照一定比例,指派专人随团参与组织管理,所需费用由学校和合作机构共同负担,不得转嫁给学生个人。

  该通知要求,各学校及时将合作机构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资质情况、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目的国的安全情况等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交费时出具正式发票;有关各方面要签订规范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对于承接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的旅行社,须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良好的信誉。对已签订协议的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将进行复查,完善实施方案,重点对合作承办机构的资质、理赔保险、具体活动安排、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复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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