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结束,形形色色的招生诈骗活动随之活跃。砀山县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涉高考招生诈骗案,足以让抱有侥幸心理的考生及考生家长警醒。
“高考落榜了,别担心,我们能通过其他途径让你上正牌全国统招大学。 ”砀山县某中学教师杨某编造谎言,对落榜考生称自己有“特殊关系”,先后与冯某等10名落榜考生以口头承诺或协议方式约定,在河南某大学预科班学习一年后即可转为该校国家统招生,并收取10人各项费用共计178万余元。但当冯某等10人学习期满一年后,杨某先前的承诺未能兑现,并以各种借口推脱,学生家长遂向警方报案。经侦查,杨某实为实施诈骗,砀山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警方表示,凡是就读国家统招院校,无外乎两种途径:一是在高中阶段成为保送生,直接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二是只能通过正规的也是唯一的途径,参加高考获取入学资格。另外,大学预科班一般来说是国外高等院校针对留学生设置的,国内虽然有部分高校也开设了预科班,但仍然需要考生通过该高校的招考录取程序才能就读。
招办相关人士介绍,涉高考诈骗行为大多分两个阶段:考前,不法分子声称有高考试题出售或者花钱就可以上大学;考后,不法分子或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谎称与高校领导有“特殊关系”等,骗取考生家长钱财。事实上,考生只要高考分数达线、志愿填报合理、符合政策规定,不用找任何人,不用花一分钱,一定能够录取;相反,找任何人、花再多的钱也没有用。任何高校都不会委托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高校招生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提醒,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考生及考生家长,一定要以正常的心态,理性分析来自各个方面的消息,切勿轻信他人称自己与某高校有“特殊关系”、花钱便能通过其他途径成为国家统招院校大学生的谎言;一旦遭遇如砀山县10名落榜考生的情形,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 责任编辑:王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