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的北京考生将在今年高考受照顾,这不知是因为北京考生的素质高,还是因为北京的优惠政策多,抑或北京考生家长的“能量”大。
加分政策本意是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即高考成绩未必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因此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可是,如此良好的初衷却忽视了一个尴尬现实,那就是金钱与权力的肆意而为、人情关系泛滥、规则意识缺失、“拼×”之风盛行。于是,高考加分中的弄虚作假层出不穷,甚至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这是高考加分的第一宗罪。
高考加分名义上是为了纠正应试教育之偏,以推动素质教育,可是,当素质教育的目标只是为了获得加分,它就会异化为另一种应试教育。比如奥数,本应是一部分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但当它与高考加分联系在一起,就变成了比数学难得多的一门功课,“对学生摧残之烈远甚于黄、赌、毒”——这是高考加分的第二宗罪。
高考加分的第三宗罪,是对农村考生尤其是贫困地区考生构成歧视。现在重点大学里农家子弟所占比例为何越来越小?城里学生有条件学习各种特长,于是他们更容易获得加分。而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农村孩子的特长(如种地养猪)又不能获得加分。这样,农村学生在高考中自然拼不过城里学生,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
近年来,取消高考加分的呼声不断,可在有关部门看来,高考加分仍然是必要的,只需规范便可。问题是你如何规范,怎能规范得好?上述“三宗罪”所反映的问题,哪一个是你能够解决的?既然高考加分弊大于利,何不干脆取消之?(浦江潮)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