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招办公布了《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专项计划不再单独划线,而是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以及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根据今年我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名规定,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其中,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且报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
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但报名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户学籍在贫困地区但户学籍不在一地的考生须到户学籍两地县区招办申领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学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专项计划为贫困地区指定招生计划,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录取。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计划,专项计划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单独进行公布。
专项计划实行单独批次填报志愿。按照批次安排,本科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本科批,专科(高职)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
专项计划仍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分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本科以上院校在提前批结束时进行录取,专科(高职)批在本科三批结束时进行录取。
与往年不同的是,专项计划2013年不再单独划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以及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专项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进行投档。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如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适当降分。(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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