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收费阻挡“寒门学子”求学路?
——代表委员关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公费研究生”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全面收费”和奖学金制度。这会否阻挡“寒门学子”的求学路?对研究生教育有何影响?正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给出了他们的观点。
2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学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意见还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国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有代表认为,公费研究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研究生教育并非义务教育,收费是合理做法。事实上,此前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已经试点研究生教育收费。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