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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农村学校撤并暂缓实施

2013年03月07日 1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谈到农村学校撤并问题时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布局调整程序,保障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布局调整要暂缓实施。

  该负责人称,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明显减少。为了适应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历史性转变,改变一些地方办学过于分散的状况,根据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各地普遍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总体上看,布局调整形成了适度集中办学,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对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相应带来了一些伴生的问题,如部分学生上学路程变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出现隐患、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不到位,需要加以规范和解决。

  该负责人指出,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从科学制定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国家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宿舍、食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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