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了以下政策:
一、中央财政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
二、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影响
奖学金可缓解学费压力
目前我国研究生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其中,国家计划招生占主体,也被称为“公费生”,这部分学生由国家下拨培养费,免收学费,并且每月还有基本生活费。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