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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学生签约后突遭解约 涉事单位隶属中石化

2013年01月19日 17:08 来源:大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春节将至,大部分高校学生结束了期末考试,准备回家过年,不少人工作都找好了,他们已经提前和一些单位签约。然而,一些定向培养及签了三方协议的学生,却突然遭遇了口头“解约”,涉及中国石油大学石油管理工程专业的223名应届毕业生,而毁约方是中石化的二级单位。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学生:定向培养突遭解约

  “我们是中石化二级单位定向培养的学生,原本毕业后就可以顺利进入定向单位工作,可前几天,突然有同学接到用人单位的电话,说不能接收了,学校老师也让我们抓紧找其它工作。”昨日,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小于向早报记者反映。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石油大学黄岛校区,见到了20多名石油工程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都手持一份定向培养毕业生协议书。记者注意到,这些定向培养协议由学生、学校及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单位是华北石油局、华东石油局、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等中石化二级单位。协议中明确规定,定向单位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学校支付两年的合作培养费,用于学生的转专业及新专业培养的实施。学生毕业后,达到规定的培养录用标准,定向单位负责接收和录用,并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我们都是国家统招生,我原本学的是计算机通信专业,大二下半年,华北石油局来学校招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单位,在校期间不得考研,包括学校保研,不得出国留学。”小于说,他也是犹豫再三,考虑到能提前就业,有个稳定的工作,才转专业来到石油工程专业的中石化班。“学校的石油专场招聘会年前已经结束了,中石油、中海油也基本招完人了,让我们再去哪找工作啊。”小于说,他们三个班的81名定向培养生所学专业针对性非常强,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这样被用人单位“坑”了。

  学校: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用人单位这个时候说‘解约’,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工程管理专业的一名老师气愤地说,当他们听到这个消息时,都觉得不可思议。“虽然各个单位口头说还没有最终结果,但经过多方打听,学校已基本确认了这个消息。”该老师说,他们建议学生不要等、靠,先主动出击找合适的工作。

  “我们很着急也很无奈,仅我们学校与中石化二级单位定向培养及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就有223名,目前,很多学生向学校反映,接到了用人单位的口头通知,但用人单位都还没有下发正式的解聘函。”中国石油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介绍说,学校全力与各个二级单位及中石化总部协调,也通过多种渠道将此事反映给教育部、国资委等部门,希望事情能有转机。

  单位:没接到总部招聘指标

  昨日下午,记者以定向培养学生的名义联系了华北石油局人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没法明确答复是否能顺利接收,只是建议学生抓紧找其它工作。“这种情况下,我们真不好解释,总部给我们计划,我们才能招聘,如果没有计划,就只能是编外人员,这样对学生来说也不公平。”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也没有接到书面通知,希望事情能向好的方面发展。“我们也不知道会拖到什么时候,估计毕业前会有明确答复。”对于记者提出的毁约责任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肯定会有相应的赔偿。”

  昨日下午5时20分,记者拨打中石化人力资源部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此前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13年整体招聘计划还没有出炉,中石化总部还没有给二级单位下指标,对二级公司和大学生解约的情况并不了解。

  律师:违约方要进行赔偿

  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何贵表示,三方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只是在入职前、建立劳动关系前双方的约定。学生签了三方协议,导致他认为工作有保证了,耽误了一些其他就业机会,学生受到损失,违约方要对学生进行赔偿和补偿。

  去年5月,华锐风电与数百名应届生解除三方协议,赔偿金2000元被认为补偿过低。有法律专家认为,要让相对弱势的学生更有保障,需要人社部、教育部共同出手,给予相应规定。(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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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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