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5日讯 台湾昨天举办了亚洲首场同性婚姻“释宪”辩论,台当局“法务部长”邱太三在法庭表示,同婚的争议在台湾中南部冲击很大,社会上对同婚与否还没有共识,不宜贸然修改。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声请人台北市政府代表、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问,若修改“民法”让同性婚姻“入法”会有什么公共利益影响?邱答称,这不是单纯修改“民法”的问题,因为同婚还牵涉刑法通奸罪及重婚罪等,甚至连祭祀公业相关法令都必须一并检讨修正,牵动的法律相当多。
邱太三话锋一转,他说过年回家祭祖时,家族长辈跟他问及同婚一事,将来同性婚姻产生后,祖先的牌位上要写两个都“考考”还是“妣妣”?日前他收到讣闻,媳妇和女婿如何定位,这些都是同婚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和庶民生活息息相关。
50岁以上 6到7成反对
邱太三说,上周有“立委”告诉他,同性结婚的“立法”速度不要太快,因为未来去参加婚礼的时候,到底要不要称“新郎”、“新娘”?或是称男方主持人或女方主婚人。邱说,同婚的争议在保守的中南部冲击很大。
针对“中南部冲击较大”的说法,《中国时报》昨日立即进行“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意调查,在有效样本708人、95%信心水平下,不赞成和赞成的比例分别为49.1%、38.4%。若以居住地区来分,宜花东反对的比例最高,超过6成,次高的中彰投,不赞成比例达52%,再次为云嘉南的50%。
若按年龄区别,50岁以上的反对比例高达6~7成,和20~39岁多数赞成成明显对比,而40到49岁的不赞成比例也达57%;至于男女差异,男性不赞成比例明显比女性为高。
一步到位 冲击太大
辩论会后,邱太三召开了记者会,再次强调“民法没有违宪”,有人指责1930年制订的“民法”,没有规定同性婚姻属“违宪”,那是因为“立法”当时没有同婚争议的问题,现在拿来批判,就如同“拿清朝的剑去斩明朝的官”。
邱太三说:“如果我不是‘法务部长’,也可大声说不反对一步到位”,他有责任当乌鸦不断提醒,避免社会因修法受到冲击。(中国台湾网 肖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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