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0日北京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制订,于1999年出台实施细则,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为保护台胞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大陆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部分滞后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台湾同胞的新诉求。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台胞权益,在9日下午的全国人大台湾团开放日上,台籍代表呼吁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改革开放以来,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累计已超过3000亿美元,台商这个庞大的群体,对祖国大陆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民营企业出身的台籍代表张晓东认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对保护台湾同胞的投资权益和促进两岸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他同时也认为,该法已颁布20多年时间,在具体实践中也确实存在法律环境滞后、不能反映台湾同胞新诉求、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制化”是市场经济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台商权益的根本保障。
台籍代表杨晓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一部体现党和政府对台湾同胞关怀的重要涉台法规。但随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台胞在大陆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宽,该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此她建议,把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议事日程并进行执法检查。
杨晓红强调,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台胞权益,进一步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的法制水平,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修改该法已显得很有必要。
“台湾团正在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及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实施条例。”张晓东表示,为推动修订该法,台湾团进行了多次的调研及视察,梳理了多年来惠台的相关政策,也了解到台胞新的诉求,目的就是为了让台胞在大陆投资兴业,工作及生活更加放心、舒畅及安心。(中国台湾网记者 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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