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宜兰县壮围乡1名周姓男子在自家的神桌家具店工作,不满双亲积欠薪资,提告欺诈。检方查出周男都有在薪资表签名确认,认为是周男片面指控,证据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周姓男子年约30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家里工作,他指控,父母未依行情给付应有的薪水,要他加班也没给报酬。
但周的父母表示,儿子从学徒做起,一直都给薪水,且在儿子结婚后,就以论件计酬方式,每套神桌家具薪水从7、8千元(新台币,下同)到1万元不等。
周的父母说,儿子在外欠债200多万元,先向他们借钱还债,所以每个月结算薪资的时候,都会先把儿子的薪水扣掉部分预支款项,再给付剩余的薪水,从去年4月到今年5月的薪资表都有详细记载,儿子也都同意签名确认。
检方认为,周男既在薪资表签名确认薪水及借款金额,就表示同意父母支付的薪资,难以认定双亲有施用诈术诈取儿子薪资的不法犯行,与诈欺罪构成要件不符,因此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李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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