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因"金鼎投信案"被判7年6月 张平沼:深感痛心将上诉

2014年07月17日 22:24:3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商总”荣誉理事长张平沼9年前担任金鼎投信董事长期间疑有违规操作,今天被台“高院”判刑7年6月。

  据报道,张平沼担任金鼎投信董事长期间,和担任金鼎证券董事长的妻子陈淑珠、执行副总经理房冠宝共同操作债券附卖回交易,将金鼎投信出清结构债的亏损转嫁金鼎证券,造成金鼎证券4年账面提列高达新台币5.6亿多元,台“高院”今依违反“证券交易法”背信罪将张判刑7年6月、陈判刑8年6月、房判刑8年4月,全案可上诉。

  对此张平沼强调,自己深感愤怒痛心。并表示,自己在任职金鼎投信期间,都是依专业经理人处理结构债等事宜,却平白无端受累。原本期待“高院”能还自己清白,未料“高院”却做出此判决,非常难以忍受。张平沼认为,自己一向以守法、诚信原则处世,并无背信之虞,未来将依法上诉,希望法律还自己清白。(中国台湾网 朱炼)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