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等7人,去年因大埔抗争事件,除了对苗栗县政府砸鸡蛋,还向县长刘政鸿丢鞋。(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消息 台湾反服贸学运领袖陈为廷等7人,去年因大埔抗争事件,除了对苗栗县政府砸鸡蛋,还向县长刘政鸿丢鞋,被控公然侮辱与妨害公务。而苗栗地方法院今天(11日)上午一审宣判,陈被罚新台币1万元。对此,陈在脸书声称,一定上诉到底,到底凭什么认证他的鞋子“不洁”?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包括陈为廷、林飞帆在内的7人,在2013年8月16日蛋袭县政府并砸伤警察,还于9月14日在县政府外墙张贴“传唤”县长通知书,遭苗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侮辱公署、毁损、伤害等罪嫌提起公诉。当中陈又因不满刘政鸿在9月18日晚上,前往张药房老板张森文灵堂上香,愤而丢掷球鞋砸中其头部,另外被控妨害公务、妨害名誉等罪。
经审理,法院一审宣判认为蛋袭案7人,当时是隔着县政府广场向县政府大楼丢掷,所以没有攻击或妨碍公务的意思,同时被砸警察也不确定“凶手”是谁。
至于丢鞋部分,法官表示已超越合理表达意见范围,羞辱意味甚浓。因一般人都认为鞋底不干净,显然陈为廷具有贬抑刘政鸿尊严的意味,认为触犯公然侮辱罪,处判罚金1万新台币,并没收该只球鞋。对此,陈主张“把鞋还给我”,所以还要再上诉。(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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