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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监察院长”:“监察院”是“鸡肋” 弃之有益

2014年05月24日 10: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监察院长”的王建煊

台湾“监察院长”的王建煊。(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即将卸任台湾“监察院长”的王建煊日前在接受电视专访时表示,“监察院”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益。“监察权”虽有其效果,但弊大于利,因此弃之有益。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年代新闻昨(23)日晚间播出王建煊预录专访,在访谈中王建煊表示,有的人觉得“五权宪法”绝对不能动,但如果有一天地下有知碰到孙中山先生,孙中山一定会说“如果我现在活在世界上,我老早改掉了”。

  王建煊说,监察院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益。“监察权”是有它的效果,但是弊大于利,所以他觉得弃之有益。如今,要通过“修宪”改变“监察权”太困难,但可以比照陈水扁任内,提名“监委”后,“立法院”却不通过,“监察权”就无法运作。(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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