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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绿卡风波系台媒假报 马办或追究法律责任

2014年05月15日 08: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马英九绿卡风波系台媒假报,马办或追究法律责任。(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5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针对台湾《壹周刊》向美国国税局(IRS)网站查询,声称马英九因符合“肥咖条款”,须向美国缴税,有知情人士透露,查证程序错误百出,甚至假冒元首名义,马办不排除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知情人士指出,马英九当年申请绿卡的英文名字是“Ying-jeou Ma”、生日则是1950年7月13日,不是周刊向IRS去信查询的“Mark Y.J. Ma”和“1950/07/12”,可以看出可靠性与正确性令人质疑。

  此外,另有法界人士表示,在向IRS查询马英九信息过程中,明显涉及违反伪造文书罪。马办恐将依法界建议,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实上,针对马英九曾拥有绿卡问题,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李佳霏今早就表示,2008年马竞选时已清楚说明,其在美求学工作时所申请的绿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弃、不再使用,早已自动失效,当然不可能向美国政府报税。

  而AIT发言人金明也在下午开记者会表示,关于马英九的绿卡问题,“AIT不针对个人的数据与细节,进行任何说明。”但对于通案,金明指出,绿卡要失效,必须到AIT提出申请,或者是1年内未入境美国,便会自动失效。还说绿卡一旦失效,也就不用缴交税金。据了解,放弃绿卡有三种方式,第一,自动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宣誓放弃; 第二,书面向美国申请放弃绿卡; 第三,美国政府主动注销绿卡持有者资格。

  对于绿卡缴税疑云,马英九在1天内2次发布新闻稿澄清,发言人李佳霏强调,如果马英九真的必须向美国政府缴税,马英九愿意辞职,负起所有的政治责任。

  不过,如果最后事实证明马英九绿卡已失效故无须向美国缴税,那就请今天批评马英九“奇耻大辱”、“国际笑话”、欺骗民众的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前主席游锡堃和谢长廷,公开承诺将来愿意向民众与马英九道歉,并负起一切的政治与法律责任,还给马英九一个公道;《壹周刊》也应该必须为其恶意误导大众的报道内容,负所有的法律责任。(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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