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子唐家鸿3年前因误认翁姓同居少女生下自己的儿子,担心无力养育,与翁女联手将男婴放置塑料袋内活活闷死,再弃置荒野,造成婴尸遭野狗啃咬,尸体残缺不全。台湾“最高法院”审酌唐当时年仅19岁,又误认自己是男婴生父,一时失虑铸下大错,依“杀人罪”轻判5年确定。
判决指出,2011年2月间,当时16岁的翁女(依“生男杀婴罪”遭少年法庭判刑定谳)与19岁的唐男,在屏东县租屋同居;翁女8月间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后怀孕,产下1名男婴。
唐、翁因不知所措且自忖无力养育,经商议后,由翁女将刚出生的男婴,装入由唐提供的塑料袋中,打结后放进另一黄色手提袋内,再由唐男骑脚踏车将有男婴的手提袋,弃置在偏僻的空地,趁四下无人,将手提袋丢弃草丛中,随即离去。
男婴在打结的塑料袋中窒息死亡。案发后2天,1名少年在附近玩耍,发现被野狗咬破袋子拖出来的婴尸,报警处理;警方发现婴尸已经被野狗拖出袋子,尸体不仅长蛆发臭,肚子也被咬破,左小脚也不见了。
台“高法”审理后认为,唐男当时才19岁,社会历练不足,其未经父母同意,与翁姓少女在租屋居住,自营生活,在缺乏来自家庭的帮助下,自恃无法担负扶养重责,将男婴闷死弃置,行为应予谴责,但也非无可悯恕之处,经减刑后,依杀人罪判刑5年定谳。(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 责任编辑:何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