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网友“割阑尾”行动募1053万恐触法 可判3年

2014年05月06日 08: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割阑尾”团队5日召开记者会,呼吁民众开始动刀。(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5月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网友发起罢免国民党“立委”的“割阑尾”募款活动,至今已募得1053万(新台币,下同),比原先预计的5万元目标,整整多出200多倍。对此,台当局“内政部”5日表示,罢免“立委”属于政治活动,必须按相关规范;“监察院”指出,募款者若未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资格,也未经“监察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最高可处3年徒刑。

  据报道,目前“割阑尾”首波行动锁定“立委”蔡正元、林鸿池和吴育升。“割阑尾”团队向网友喊话,战役才正要开始,接下来更需要大家挺身而出,只要写联署书,走出门丢进邮筒,就能创造台湾的历史。

  “内政部”表示,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以外的个人或团体,如果为特定政治活动公开向大众募款或接受捐赠,依规定,将按其收受金额处2倍的罚锾;违法收受的政治献金将予没入。另罢免案之进行除征求联署的必要活动外,不得有罢免或阻止罢免的宣传活动;违反者由选举委员会依规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监察院”说,活动发起的团体或个人若未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的资格,也未经“监察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就募款,如经司法机关认定属实,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割阑尾”募款活动,有无违反其他规定?“监察院”表示,将持续搜集资料,依据个案具体事实,依法研处。对此,“割阑尾”团队强调,事前已问过律师意见,捐款的民众都能拿到T恤、纸胶带或明信片等设计商品,属于“预购”行为,应无违法问题。(中国台湾网 朱炼)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