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30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30日表示,大陆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是健全的,相关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畅通的。两岸已经于2010年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提问:最近台湾一个知名的剧作家叫琼瑶,她状告大陆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内容抄袭她以前的剧《梅花烙》。现在牵扯到两岸的著作权也好,或者说一些版权,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请问发言人,如果像这种状况的话,台湾这样的人应该怎么样替自己维权?像琼瑶这样的事情,国台办会不会协助处理?范丽青表示看到了有关报道,并针对上述问题做如上回复。(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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