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陆委会今天表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通过前,台当局行政部门仍会就两岸目前正进行中的协议,持续协商沟通。待监督条例通过,再考虑如何适用新条例。
对此,岛内熟悉两岸事务人士指出,依照相关规定及两岸条例,两岸协商是行政权,台当局行政部门可据此继续进行相关协议的沟通及处理,签署后是否生效由“立法院”决定,但行政部门应该会考虑社会氛围后再做调整。
据报道,台湾陆委会发言人吴美红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监督条例通过之前,两岸相关协商工作,比如货品贸易、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等议题都在持续进行沟通,台当局行政部门会依照行政权责,强化对“立院”、公众的沟说明,希望争取各界对两岸制度化协商及两岸协议的支持。(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 责任编辑:王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