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乃仁昨遭判刑9月定谳。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3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糖前董事长吴乃仁、“立委”洪奇昌涉及台糖售地弊案,去年2人被判刑确定后,声请再审寻求翻案,法院审理认定,吴指示帮春龙公司量身订作优先购买权,赶在土地变更为工业区前标售,损害台糖未来可期待的利益,仍判吴有罪,但从原先的3年10个月减为9月,洪则逆转改判无罪定谳。
吴乃仁目前对外断绝联系,律师游琦俊转述:“工业区未完成开发前根本无法变更地目,再审判决倒果为因,会再声请再审。”洪奇昌昨为吴喊冤,认为吴应跟他一样无罪。
2003年间春龙公司向台糖租地,总经理潘忠豪多次向台糖表明希望“转租为售”,遭到拒绝,通过“立委”洪奇昌安排与吴见面,吴后来告诉下属:“还是卖吧!大不了质询时被臭骂一顿。”随即指示办理土地估价。
承办人员签报土地公告现值为6.2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建议以公告现值加4成即8.7亿元出售,最后董事会核定底价为6.2亿元,顺利由春龙优先标购。去年3月,台中“高等法院”认为,吴、洪共谋贱卖台糖土地,判吴3年10个月、洪2年4个月徒刑确定,两人声请再审获准。
再审判决昨认为,承办人员查估金额只是参考用,后来地价评估小组拟定底价6.2亿元,并未低估地价。但春龙仅承租土地依法无“法定优先承买权”,吴却为其量身订作“意定优先承买权”,还赶在土地将变更为工业区,调高公告现值前售地,已损害台糖未来利益,确已触犯背信罪,酌减判他9个月徒刑。
合议庭认为,洪仅受托陪同拜访,并表示依法标售,未要求吴乃仁不法出售土地,所以改判无罪。(中国台湾网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