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男大生4年前潜入邻居家中偷窃,竟还杀死女主人,落网后又被查出,涉嫌侵入一名女大生租屋处,恐吓对方脱光衣服假装拍裸照,事后遭提告求偿。法院根据男大生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认定犯行,18日判他赔偿女大生30万元(新台币,下同)。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24岁的庄姓男子,2010年8月曾涉嫌潜入邻居家中行窃,还将女主人杀害;2011年1月,则潜入一名林姓女大生的租屋处,利用毛巾、衣服将林女捆绑,并用内衣裤盖住其头部,恐吓对方“不要逼我杀人,我只是要钱。”
庄男强取林女皮包内现金和提款卡盗领,一共得手3200元。庄男在离去前还强脱林女衣物,故意制造相机快门的声音,假装拍摄林女裸照,并恐吓对方不得报警。但警方事后却在屋外的玻璃上,采集到庄男的指纹。
庄男被逮时辩称,他曾在该处租屋,直到2010年6月才搬走,但警方证称采集到庄男新鲜的指纹,分析是1周内所留存。庄男因此案被依强盗罪判处9年6个月徒刑、民事赔偿30多万元。另涉及杀害邻居女主人案件,则被判刑15年确定,目前入监服刑中。(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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