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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盼两岸服贸协议尽速生效

2014年03月18日 19: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8日消息 台湾当局“经济部次长”杜紫军呼吁两岸服贸协议尽快生效,“先取得开放利益,总比耗在那边好”。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等8个常设机构17日联席初审服贸协议,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张庆忠在混乱中宣布服贸审查超过3个月,依相关规定视为已审查,送“立法院院会”存查。

  针对所谓“逐条审查”问题,杜紫军18日傍晚受访时坦言,若要修改协议内容,实务上有困难,不管是修改1个标点符号或1个字,无论有没有改变本意,都要重新协商,但重新协商结果很难预料,况且重启谈判对较希望获得市场的那方(指台湾)是不利。

  他呼吁,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尽快生效,未来要增加、减少或修改内容,可透过服贸协议中第8、16、17条等3条文执行。

  根据服贸协议第8条规定,协议生效后,若对一方造成负面影响,受影响的那方可随时要求紧急磋商;双方也可依第16条协商进一步开放,或依第17条规定,在协议生效3年后,撤销或修改原先承诺开放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两岸服贸协议开放台湾电子商务业者在福建设点,持股上限可达55%,原为大陆对外最大的开放幅度,但因迟迟未生效,导致丧失先机,上海自贸区后来也对外资做同等开放。

  杜紫军提及,大陆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后,后续也修改相当多次,不断增加开放项目。

  杜紫军说,未来若有需要继续向大陆争取扩大开放市场,他认为是可行的,以台湾而言,“马上取得开放的利益,会比永远耗在那边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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