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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放宽港澳生申请定居门槛 毋需再返回原居地服务

2014年03月14日 20: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内政部”今天通过放宽港澳生毕业后工作居留得申请在台定居的规定,以吸引留用高等教育人才。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正“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主要考量港澳学生毕业后,在台湾工作居留无法申请定居,须返回香港或澳门服务满两年,始得再次申请赴台居留、定居。

  为营造境外学生友善环境,“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正放宽在台湾求学的港澳生毕业后,经许可工作居留连续满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天以上,且最近1年在台湾平均每月收入逾劳工主管部门公告基本工资2倍者,得申请定居,无须再返回原居地服务满2年。

  “内政部”指出,为平衡规范各种人流管理,这次同时调整港澳居民申请居留、定居事由,删除港澳居民的兄弟姊妹或配偶的父母在台湾设有户籍得申请居留及汇入等值新台币500万元以上存款满1年者,得申请居留等规定。

  “内政部”表示,为保障办法修正施行前,已汇入存款者的权益,增订在修正施行后3年内,仍适用修正前有关居留、定居的缓冲规定。(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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