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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加快商签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

2014年03月08日 16:1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8日北京消息 随着两岸民众交流与合作日趋频繁,两岸婚姻关系缔结愈发增多。但由于两岸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两岸婚姻在政策、观念和身份认同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台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两岸协商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促进两岸婚姻关系保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提案分析指出,由于两岸在婚姻家庭保障的制度和机制上存在较大差异,缺乏沟通衔接的制度保障。加之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两岸婚姻出现一些实际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台湾当局对大陆配偶赴台居留、身份取得等规定较外籍新娘严格,导致两岸夫妇团聚难;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导致其生活困难;大陆配偶在台的一些基本生活权益无法保障;两岸司法渠道不畅,婚姻纠纷处理难。

  针对上述问题,台盟中央提出五点对策建议:

  一是协商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组织人员对两岸婚姻的家庭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围绕两岸婚姻相关情况进行探索交流,共同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促进两岸婚姻关系保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协商成立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保障专门委员会。整合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组织的力量,选聘两岸专家组成两岸婚姻家庭专家顾问小组,参与两岸婚姻家庭方面的有关决策、理论研究、调研评估、辅导培训、交流宣传等活动,为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提供平台。

  三是建立和完善两岸婚姻沟通机制。定期交流信息,交换意见,及时研究两岸婚姻的有关对策,协调处理两岸婚姻方面的不和谐问题,消除障碍,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

  四是建立救助机制,努力帮助在台配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大陆配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协同解决有关诉求。

  五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姻交流活动。宣传两岸婚姻家庭追求幸福、自强自立、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鼓励和促进两岸民间团体、高校、企业不定期举办相亲、交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并引导民间成立两岸婚姻服务机构,为两岸婚姻牵线搭桥并维护两岸配偶相关权益。(中国台湾网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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