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停职中的南投县长李朝卿10日将2度北上申请复职,台当局“内政部”对此严阵以待。“内政部次长”萧家淇7日表示,“内政部”将在收到复职申请书后,综合分析情况,再交由“内政部长”陈威仁核定。
“内政部”在李朝卿首次申请复职时,曾对外表示,台当局对各县市人事监督权的行使应优先适用县市相关制度,如果轻易动用“公职人员惩戒法”,将县市长停职,会严重伤害县市治理。
不过,后来诸多政治因素干扰,及“内政部”发现李朝卿所涉犯行重大、复杂,且县府公职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对李朝卿有诸多指控及自白,因此决定援引“公惩法”,予以停职。
“内政部”在李朝卿首度申请复职,是依“公务员惩戒法”移交“监察院”调查,并继续予以停职,“监察院”也在去年9月通过“弹劾”李朝卿。依“公务人员惩戒法”则规定各“部会首长”认为所属公职人员涉有违法时,可送请“监察院”与“公惩会”调查,若认为情节重大,可先行停止其职务。(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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