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刑事局主任秘书”许瑞山。台湾中国时报图
中国台湾网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前“刑事局主任秘书”许瑞山警官等6人被控包庇赌场,新北法院开审认为,6人仅涉足赌场,没有包庇经营的具体事证,判决无罪,许因另涉窃占阳明山公园土地,被依窃占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
其他5名获判无罪的警官或警员为前“刑事局检肃科长”蔡东成、侦察四队组长郑富祯、侦察九队组长黄文圳、三重警分局侦查佐胡宪安、三重派出所陈弘哲。
新北检代检察长李海龙针对法院判决表示,有关公务员职务行为,最近“最高法院”判决都是采取实质影响力说,尤其是高级公务员,本案判决仍然抱残守缺,采取“法定职务说”,令人不解。
许瑞山则低调通过律师声明,感谢法院还他清白,并痛陈起诉书指他犯下贪渎重罪,经调查都非事实也无证据,已对他和家庭造成终身难以抹灭的重大伤害,让他每次想到“椎心痛切悲愤莫名”。
“刑事局”表示,许及郑富祯因此案调职及停职,将等收到判决书后,再审议是否复职。
本案爆发震惊台湾社会及警界,主要是被控包庇赌场的前许瑞山,官拜三线二星,又是两岸打击犯罪的窗口,另“刑事局”多名警官员涉足赌场,遭调职、记过,让刑事龙头陷入空前低潮。
检方侦查后将许瑞山等人起诉,并求处重刑。但法院审理后采信许瑞山等的“查缉赌场非主管事务”、“赌场破旧并非职业或大型赌场摆设”等说词,认定他们单纯去赌场打麻将,行为不当但无包庇。
此外,当初出面指控的2名秘密证人,到法院审理时改口翻供,法院因此认定许瑞山涉足赌场,但未达包庇门槛,也没有参与赌场经营、安插干股,亦无收入与财产增加不相当之情,判决无罪。(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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