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资料照(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2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涉嫌侵占“国安密帐案”新台币2.5亿元,挪作私人机构台湾综合研究院买楼等用途,遭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去年底判李无罪。特侦组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今下午2时30分首度开庭,李登辉的律师说:李会出庭。
李登辉一审获判无罪的理由是,检方无法证明李事前知道“国安密帐”被挪用以及流向,且同案重要被告、台“国安局前局长”殷宗文已过世,无法对质厘清真相。(中国台湾网 朱炼)
[ 责任编辑:朱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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