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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放宽港澳毕业生留台门坎 居留满五年可申请定居

2014年02月10日 10:1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内政部”近日预告修改《港澳居民赴台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将放宽规定,让在台接受高等教育的港澳生毕业后更快取得在台居留权。

  台“内政部”官员表示,为了吸引及留用在台接受高等教育的港澳生,新规定将允许,只要港澳生在台毕业后,居留五年,每年在台居留超过183天,且过去一年平均月收入高于基本工资两倍,即可申请定居。

  依照现行规定,港澳生在台毕业后,必须返回原籍工作满两年,才能再次申请赴台居留。目前台“劳委会”规定的基本工资是1.9万元(新台币,下同),两倍即3.8万元。

  不过,在本次相关规定修改中,台“内政部”上调港澳居民赴台投资移民门坎,将原本的500万元,上调到1000万元,同时还紧缩依亲居留条件,港澳居民今后需有在台设户籍的直系血亲或配偶,方能申请居留权。(中国台湾网 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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