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今年底的“七合一”地方公职人员选举逐渐加温,台当局“内政部次长”萧家淇昨(6)日表示,“直辖市长”、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参选人,自4月25日起可收受政治献金,他提醒参选人要注意合法捐赠。
萧家淇说,“七合一”地方选举,将是台湾历史上最大规模选举,预估登记参选人可达2万多人,将选出超过1.1万名地方公职人员。
萧家淇说,除“直辖市长”、县市长外,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参选人,自8月25日起才可以收受政治献金,收受政治献金截止期限是在投票日前一天,也就是11月28日。目前虽有政党开始进行初选,但政党初选参选人,不能收受政治献金。
萧家淇表示,政党或拟参选人,必须在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并报请受理机关“监察院”许可后,才可以收受政治献金。根据台湾“监察院”去年底最新统计,违反政治献金法遭处罚案件,虽仅576件,但遭罚锾金额却高达1.09亿元(新台币,下同)。
台“监察院副秘书长”许海泉说,民众对候选人超额捐赠,是政治献金遭罚件数最多的,达374件,金额高达2500多万元。其次是累积亏损企业,对候选人的政治献金,共87件,裁罚金额也达2400多万元。
萧家淇指出,11月29日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首度合并举行投票,除7项公职外,预计新增办理原住民区长、区民代表选举。
萧家淇说,依现行有关政治献金相关规定,对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个人不能超过1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团体不能超过50万元,对不同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则个人不能超过2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200万元、人民团体不能超过100万元。 (中国台湾网 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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