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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马办司机痛批岛内司法 台“司法院长”:污蔑

2014年01月27日 19: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司法院长”赖浩敏今天表示,日前驾驶货车撞进马英九办公室的男子张德正,随便诬蔑台湾地区司法不公,这是不负责任的讲法,台北地方法院此前对张德正的决并无任何不妥。

  据悉,张德正25日清晨5时4分驾驶35吨货车,在凯达格兰大道由东往西行驶,穿越重庆南路,冲破马办前埋设的铁栏杆、鸡爪钉、地虎(铁柱)等层层阻绝设施,冲破防弹门撞入马办车厅。张德正昏迷被送往台大医院治疗。而台湾警方昨日对媒体说明案情时表示,全案调查后已可说并无任何政治动机,张男主要是因为不满前2段婚姻以离婚收场。其中,第二任前妻还控告他家暴,他自觉委屈,明明是前妻动手,他自己正当防卫,但法官却不采信。张男还批评台湾地区法官,称说“我第一次上法院就遇到这种法官,如果下个还是一样呢?我没有那种时间跟他们打交道,所以我选择用文字来表示我的对他们的不满。”

  据报道,赖浩敏今天视察台北地方法院,面对媒体提问张德正相关判决案件时说,他经了解判决案情后认为,台北地方法院此前对张德正所做的裁判没有任何的不妥,随便诬蔑司法不公是不负责任的讲法,而且是对司法不公平的讲法。

  对此,台北地院今天也表示,张德正被控伤害前妻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台北地院于2011年8月26日作出判决,依“伤害罪”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张德正未提上诉已确定。

  此外,台北地院指出,张德正另被控对前妻恐吓及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也在今年5月31日依简式判决,认定恐吓8次,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罚金,缓刑4年,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全案经检察官提起上诉,现在由台北地院承办审理中。

  台北地院认为,承审法官均依规定审理,并无张德正所指摘司法不公之事。(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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