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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谨华胞弟伤人致死案二审 法院认定非主谋改判13年

2013年12月19日 21: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艺人杨谨华胞弟杨智尧涉嫌将人打死,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今日二审,法院认为他并非主谋,且无杀人犯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3年。

  杨智尧拥有帮派背景,被控在2004年间派小弟前往台北士林夜市摆摊卖盗版CD,与洪姓被害人因占地盘发生纠纷,双方在一家西餐厅谈判时,杨智尧伙同10几名小弟冲入餐厅以棍棒打死洪男,之后逃遁。

  去年,杨智尧遭遣返移送台北地检署归案,地检署去年12月侦结本案,依杀人罪嫌起诉在押的杨智尧,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杨智尧无期徒刑,褫夺公权利终身。

  台湾“高等法院”新近调查后,认定杨智尧并非主谋,而是被小弟叫至现场,无杀人犯意,故而作出改判。依据台湾地区相关法规,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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