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被“威鞋”,维安人员连忙上前“护驾”。(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系4年级学生孙致宇声援华隆自救会员工,向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丢拖鞋抗议。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简易庭11日认定孙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5000元(新台币,下同)。孙的义务辩护律师曾威凯得知判决痛骂,“这钱就算我出,我也要战到底!”孙将提抗告。
江宜桦11月3日到台北市京站威秀观赏纪录片《看见台湾》,孙致宇抗议“行政院”不关心华隆工厂积欠退休金,将脚上的红白拖鞋往电影广告牌方向丢,所幸未击中江宜桦,但引发维安人员警戒。孙后来被带到警局做笔录。
判决指出,孙致宇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显然不当之言词或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之程度,处罚款5000元。法官认为,孙的行为除仅引发现场一阵混乱外,无助于陈情或争端解决,实非可取。
对此,孙致宇透过曾威凯表示,华隆自救会问题源自于“行政院劳委会”、苗栗县劳资处监督不周,地方官员甚至协助脱产,台当局的玩忽职守是华隆退休劳工拿不到棺材本的帮凶,“我非常气愤政府该尽的责任不尽,对于保障劳工权益毫无作为,却对打压抗争不遗余力。”
曾威凯也在脸书公布判决书内容,强调“头尾去掉只有3行字的裁判,要价5000元?”曾认为,孙丢鞋是象征性的抗议,应属言论自由,痛批判决不合理,将提抗告。(中国台湾网 高旭)
[ 责任编辑:高旭 ]